服务范围
  • 咨询热线:13694920981
  • 联系人:陈正东
  • Q Q:点击我发送信息
  • 电 话:0769-82365810
  • 传 真:0769-82365810
  • 邮 箱:2450502321@qq.com
  • 地 址:东莞市桥头镇李屋村金湖路270号
供应信息

东莞劳务派遣_劳务派遣_中劳劳务派遣

东莞市中劳劳务派遣有限公司
  • 经营模式:商业服务
  • 地址:东莞市桥头镇李屋村金湖路270号
  • 主营:劳务派遣服务
业务热线:13694920981
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
  • 产品详情
  • 联系方式
    • 产品品牌:中劳劳务派遣
    • 供货总量:不限
    • 价格说明:议定
    • 包装说明:不限
    • 物流说明:货运及物流
    • 交货说明:按订单
    • 有效期至:长期有效
    东莞劳务派遣_劳务派遣_中劳劳务派遣
    劳务派遣,东莞劳务派遣,东莞市中劳劳务派遣公司

    实行劳务派遣制,使用人单位在工人使用上“不求所有、但求所用”这种新的用人理念得以实现。用人单位只需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一份劳务派遣协议,然后由劳务派遣机构把合适人员派到用人单位工作。用人单位只负责对工人的使用,不与工人本人发生任何隶属关系。应当说,以“不求所有、但求所用”为特征的劳务派遣制,特别适合于那些非公有制企业、国企改制企业和那些经营发展变化比较快、不同发展阶段或不同发展时期对人才需求又不尽相同的单位。


       劳务派遣合同中,用工单位要求劳务派遣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。在派遣协议中,按照《劳动合同法》的要求,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、派遣期限、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,明确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。

       在劳务外包合同中,说明劳务费用税收的处理,劳务派遣,可以约定企业支付的费用是含税价,中劳劳务派遣,要求承包单位提供。

       劳务派遣合同中说明,劳动者的工资税收由劳动者自己负担,常平劳务派遣,与企业派遣费用的结算可以约定税收及处理。

       需要提醒的是,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九十四条的规定,东莞劳务派遣,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,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,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。因此企业劳务外包是找法人实体作为承包单位,以减少风险。


    中劳劳务派遣|劳务派遣由东莞市中劳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提供。“劳务派遣服务”就选东莞市中劳劳务派遣有限公司(www.dgzllw.cn),公司位于:东莞市桥头镇李屋村金湖路270号,多年来,中劳劳务派遣坚持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,联系人:陈正东。欢迎广大新老客户来电,来函,亲临指导,洽谈业务。中劳劳务派遣期待成为您的长期合作伙伴!
商盟客服

您好,欢迎莅临中劳劳务派遣,欢迎咨询...

正在加载

触屏版二维码